上海物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