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药: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 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