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数字: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并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因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