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宁波中百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周群洁 苏欣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独立董事签字: 黄中毅 我们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 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本人同意。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与专业能力等方面均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 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