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华能蒙电华能蒙电(SH:600863)2023-12-22 18:2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有不良记录者不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过往任职有问题未满规定时间不得被提名[8]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8] - 在公司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独立董事辞职与解职 - 辞职致比例不符原提名人或董事会60日内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含多方面内容[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22] - 可多种方式履职并制作工作记录[22]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完整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6] - 决策事项及时发通知、提供资料,可要求补充[26]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视频等方式[27]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1]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0] 会计专业人士条件 - 会计专业人士需至少符合3类条件之一[32]

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