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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投股份:哈投股份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SH:600864)2023-12-20 16:33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2]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应在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遵守限制规定[12] 董监高交易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不得买卖股票[13] - 不得将所持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13] 报告披露要求 - 大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8] - 董监高应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股份变动并公告[6] - 股东及董监高持有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情况[16] - 违规持有、买卖股份或未按规定申报,由证券监管部门处理,公司可内部处罚[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9] - 制度自2023年12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