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4年2月1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570520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80570520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总数的25%[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8] - 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8] 公司治理 - 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少于企业职工人数1%的比例安排[21] -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部分按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21] -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23] -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2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一种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27] - 股东可依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28] - 股东可依法请求、召集等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28] - 股东可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2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3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为资产负债率超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67] - 董事会决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等限于公司前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71] - 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限于公司前一年末净资产值5%以下[71] - 董事会决定对外捐赠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下[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7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90]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0]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9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4]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或累计金额不低于5000万[9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提前30天通知[103]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0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2]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2]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