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业绩情况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10027.69万元,经营业绩亏损[1] 监管措施 -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2] - 公司需30日内报送问责报告并抄报上交所[3] 后续应对 - 公司及人员吸取教训,加强法规学习[4] 信息披露 - 公司2024年3月16日才披露业绩预告[1] 公告时间 - 公告于2024年6月15日发布[6]
业绩情况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10027.69万元,经营业绩亏损[1] 监管措施 -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2] - 公司需30日内报送问责报告并抄报上交所[3] 后续应对 - 公司及人员吸取教训,加强法规学习[4] 信息披露 - 公司2024年3月16日才披露业绩预告[1] 公告时间 - 公告于2024年6月15日发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