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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亚泰集团亚泰集团(SH:600881)2023-12-12 19:14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 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占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