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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杉杉股份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信会师报字[2023]第ZA017号)
杉杉股份杉杉股份(SH:600884)2023-04-19 18:49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关于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A01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本所根据贵部所发文号为"上证公函【2023】0013 号"《关于宁波杉杉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要求,现就询问函中要求进行说明。 | 引用交易所本次问询函中所列问题 | 宋体加黑 | | --- | --- | | 本次会计师对问询的回复 のお気になると、その他のお気になると、その他のお気になると、 | 宋体 | 本次问询函: "前期,你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在投诉事项回复或相关公告中,发表明 确意见称上海钢石和杉杉控股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请前述主体逐一明确前 期核实有关事项的方式及过程,发表相关意见的具体依据及其充分性,说明 是否勤勉尽责。" 会计师答复: 一、 我所未接到监管部门专门对杉杉控股和上海钢石是否是一致行动人进 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的要求,亦从未发表明确意见称上海钢石和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