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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600895张江高科(600895)2024-08-23 17:3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日发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薪酬与考核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8]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大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资料提供 - 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资料[11] 规则执行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批准起执行,原细则废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