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关于三峡能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进程 - 2021年11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8] - 2022年1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 - 2022年2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4年2月19日对188名激励对象1485.6566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19] 回购注销情况 - 2022 - 2024年多次同意回购注销部分人员限制性股票,涉及赵国庆等多人[12][14][15][17] - 2024年2月19日对张新平1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36][39]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73%等[25] - 2022年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73%,营收复合增长率为44.88%,△EVA大于0[33] 激励相关规则 - 选取19家企业作为对标企业,特殊情况剔除或更换样本[26][27] -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不同,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不同[29] 其他信息 - 2022年8月16日、2023年8月10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0] - 张新平授予价格3.38元/股,回购价格3.28278元/股[41] - 公司就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授权,尚需信息披露[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