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银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年[2] - 不得在超2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最多在5家境内外企业兼任,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2]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6][10]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7] - 同一股东只能提1名候选人[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特定委员会负责人不少于20个工作日[17] - 每年至少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17] - 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1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补选与占比 - 特定情形下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9]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22] - 在提名及薪酬等委员会成员中占比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2]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和主持[25] 独立董事沟通与报告 - 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拟审议事项,董事会反馈议案修改落实情况[26] - 公司治理机制重大缺陷或失灵时向监管机构报告[26] - 履职受阻向董事会说明,未解决向证监会、交易所报告[2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26]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组织实地考察等[27] - 按规定提供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10年[27] - 承担费用,津贴方案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