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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安证券华安证券(SH:600909)2023-10-26 18:3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郑振龙 李晓玲 曹 啸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度审计后,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质情况,独立 董事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以及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认为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刘培林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987 w 2023 年 10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