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重庆燃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 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