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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重庆燃气重庆燃气(SH:600917)2024-05-06 18:07

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输中区民族路101号商务楼 023188061777 | 传真 @chinaiingsheng.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接受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指派韩欢欢、江林枫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5月6日14时30分在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 404会议室召开的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 定以及《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所律师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律師事務所 1、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是经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执业精神,见证本次股 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