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以及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