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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爱柯迪爱柯迪(SH:600933)2024-02-05 18:02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1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七条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