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 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爱柯迪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且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