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 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1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