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3月16日注册登记,201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1,026,239元[8] - 各发起人股东认购的股份总额为1,039,790,570股[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71,026,23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或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一)(二)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特定情形(第(三)(五)(六)项)收购股份,可依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7][18] - 公司依照章程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依照特定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所购股份应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20]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会执行职务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相应诉讼权利[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29] 股东大会相关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3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3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4]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77] - 董事会对交易决策审批权限为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等多项标准[80][8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3] - 连续十二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85]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5] 高管与监事会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其他高管人员任期与总经理一致[89]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等多项标准[90] -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3人,比例不低于1/3[98] -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8]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每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1]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20]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125] - 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可解散[13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1]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1]
广西广电:《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