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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重庆建工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庆建工重庆建工(SH:600939)2024-01-19 15:32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 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 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信息报告义务人, 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 办公室(证券部)报送,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是指: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重大信息的具 体接收管理机构,负责联络、收集和处理信息报告义务人报 送的基础资料,同时应根据需要对信息报告义务人和其他负 责重大信息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