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口山集团")购买 其持有的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铜业")100.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五矿铜业将成为上市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 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贺 瑶 方纯江 董克念 2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未 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权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