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事前认可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水口山集团")持有的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五矿铜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进行 审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现就公 司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市场竞 争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方案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