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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冶集团:株冶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株冶集团株冶集团(SH:600961)2023-11-29 17:14

(以下无正文) 1 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 的说明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口山集团")购买 其持有的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铜业")100.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五矿铜业将成为上市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包括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不存在因涉 嫌本次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