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博汇纸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博汇纸业博汇纸业(SH:600966)2023-10-11 17:26

信息披露适用人员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信息披露适用人员[4]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15] - 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15]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5]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应当经过审计[16]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6] 延期披露规定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6] 交易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除特定事项外,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及时披露[21] - 公司12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披露标准[23]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购买相关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披露[23]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出售等事项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披露[2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按规定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8]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0] 其他事项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25] - 重大事件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最先发生的时点及时披露[25] - 出现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25] - 公司应持续披露重大事件进展情况,如决议、协议、获批等情况[26] - 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7] - 涉及收购、合并等导致股本等重大变化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7]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及时报告[33][34][36] 信息披露执行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具体执行[37] - 公司实行联络人制度,各所属企业及主要职能部门指定负责人作为联络人[39] 人员履职与变更 - 指定联络人不能履职时,指派单位应在二日内另行指定一名联络人[51] - 董事会秘书在两个交易日内对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进行审核[50] - 控股子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就重大事项决议后,应在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57]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的,应于变更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58] 子公司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56] - 控股子公司对多方面事项不得擅自进行信息披露[54] - 公司负责所有控股、参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58] 信息豁免披露 - 拟披露信息若为国家秘密按规定可豁免披露,若为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9] 公司内部管理 - 公司各部门重大事项应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进展[53] 股东查询规定 - 股东查询章程及书面资料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持股证明,禁止复制资料[66] 人员职责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财务负责人应配合其工作[68][69] - 经营管理层需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情况并承担责任[70]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擅自发布未公开信息[72] - 监事对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披露信息需交董事会秘书办理[73][74] - 公司信息披露实行责任追究制,失职人员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84][85] 信息保存期限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8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相关方为关联人[78][8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批准后生效[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