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博汇纸业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博汇纸业博汇纸业(SH:600966)2023-12-12 20:09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等人员以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7] - 董事等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9] 股份买卖限制 - 董事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7][11][12]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不得买卖股份[9]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10日不得买卖股份[9] 减持相关要求 - 董事等人员集中竞价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披露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13] - 减持数量或时间过半应披露进展[14] - 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情况[14] 其他规定 - 董事等人员不得进行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6] - 董事会收回违规买卖股票人员所得收益并披露[18] - 董事等人员违规按法规和制度问责,重大影响需赔偿[18] - 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司股份,特殊情况1年内消除[18] - 股权变动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制定并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