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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一机:内蒙一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内蒙一机内蒙一机(SH:600967)2024-04-25 20:25

董事会权限 - 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6000万元以下项目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超6000万元报股东大会批准[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9] - 特定提议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0]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紧急时提前五日电话通知[12]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13]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获认可按期开[14]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4] 董事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13] - 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董[16] - 董事对定期报告书面确认,不得委托[17]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对外担保三分之二以上签署[1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报股东大会[21] - 提案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1] - 部分董事可要求提案暂缓表决[21]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6] - 秘书会后两工作日将决议报交易所备案[28] - 董事会逐项表决议案,不得搁置[19] - 决议由总经理落实并汇报[23] - 规则股东大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