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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油发展海油发展(SH:600968)2024-04-15 20: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核准首次发行1,865,104,199股普通股,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165,104,199元,股份总数为10,165,104,199股,均为普通股[7][16] - 公司发起人中国海油认购58.67亿股,中海投资认购1.33亿股,出资时间为2008年6月12日[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4] - 股东可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违规董事、高管[28]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应在3日内报告、通知并公告,期间不得买卖[32]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后,比例每增减5%,应报告和公告,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32]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后,比例每增减1%,应在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32] - 违反规定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股东大会召开与表决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召开[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4][4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9]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6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6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3] 董事与监事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会可提名董事候选人[6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监事候选人[65] - 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65]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8]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7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1] - 董事会审议单项授信合同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不超50%、单项贷款合同金额超10%且不超20%的融资[92] - 董事会审议累计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风险投资及委托理财事项[9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9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8种情形,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100]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召开,普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股本变化等5种事项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 监事会相关 -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19]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125]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审计[12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先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8]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为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2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0]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30]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31]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1] 其他规定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0年[140]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