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专项报告。 二、关于 2023 年管理层年薪基值建议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管理层年薪基值按照公司制度及实际情况 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