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制度(修订稿)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制度(修订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关键术语解释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 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 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 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送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 单位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信息对外报送程序。 —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四川广安爱众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 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 内幕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 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