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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民股份:航民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航民股份航民股份(SH:600987)2023-12-28 18:13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 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