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能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115 tt 官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嘉源律师事务所 JIA YUAN LAW OFFICES 致: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040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 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本所 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 提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