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九州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 障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含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但下列情形除外: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是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的持有金融牌 照的主体;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 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