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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2024年营业收入1518.10亿元 核心业务持续发力助力业绩“稳”中有“进”
证券日报· 2025-04-29 13:12
文章核心观点 - 九州通2024年年报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布,业绩稳中有进,“三新两化”战略转型取得显著进展 [2][3] 业绩情况 - 2024年营收达1518.10亿元,归母净利润25.07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18.14亿元,剔除特定因素影响,营收同比增长2.58%,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39.88%,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4.89% [2] - 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420.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2%,归母净利润约9.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38% [2] 社会责任与股东回报 - 2024年集团层面全年公益捐赠金额近1821万元,在节能减排、乡村振兴及捐赠救灾等方面持续投入 [2] - 2024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9.97亿元 [2] 核心业务发展 - 率先实施由传统医药分销业务向数字化、平台化和互联网化转型升级,推行“医药分销+物流配送+产品推广”综合服务模式 [3] - 2024年围绕高质量发展理念,推进“三新两化”战略转型,优化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强化人才引进与风险防控 [3] - 工业自产及OEM方面,运用大数据开发自营工业与OEM产品;中药业务实现全产业链布局,形成产业闭环,全年销售收入49.62亿元,同比增长18.14% [3] - 数字物流与供应链解决方案方面,构建“三网融合”物流供应链体系,提供全链条技术服务,2024年业务板块收入10.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32%,毛利额2.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8% [4] “三新两化”战略成果 新产品战略 - 以医药总代品牌推广业务(CSO)为核心,搭建全方位新产品战略架构体系 [5] - 2024年总代品牌推广业务(CSO)销售规模达192.67亿元,累计引进药品及器械品规2247个,销量过亿单品品规52个 [6] - 医药工业自产及OEM业务销售收入30.07亿元,同比增长21.49% [6] 新零售战略 - 以“万店加盟”为核心,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新零售服务体系,通过“九州万店数字化平台”赋能万店加盟,为加盟药店配置智能管家 [6] - 好药师加盟药店超2.9万家,B2C电商全网总代总销业务全年收入9.80亿元,积累超3500万C端用户,零售电商服务超1900家上游品牌企业,物流Bb/BC仓配一体化网络覆盖全国96%以上区域 [6] 新医疗战略 - 与腾讯云等合作,开发“九医诊所AI辅助诊断平台”,构建全流程运营体系,为医生、患者提供服务 [6] - 截至今年3月末,“九医诊所”会员店达1377家 [6] 数字化战略 - 持续开展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创新研发与运用,重点加大AI技术、人工智能投入,全年累计研发投入3.46亿元,同比增长24.32% [7] - 已在多个领域实现数字化、互联网化、平台化,累计建设实施47个数字化转型项目,45个已成功上线推广 [7] 不动产证券化(REITs) - Pre - REIT项目完成上海、重庆、杭州三地首期入池资产交割,Pre - REIT基金完成募集,募集资金16.45亿元 [7] - 医药仓储物流公募REITs于2025年2月12日完成发售,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募集资金总额11.58亿元,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达1192倍 [7]
九州通2024年业绩稳中有进,一季度净利大增80.38%
全景网· 2025-04-29 11:05
4月28日晚,九州通发布2024年年报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业绩"稳"中有"进",2024年营收达 1,518.10亿元,归母净利润25.07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18.14亿元。如剔除上年季节性疾病等特定因素影 响,公司2024年营收同比增长2.58%,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39.88%,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4.89%。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420.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2%,归母净利润约9.70亿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80.38%。 九州通表示,2024年,面对外部环境挑战及医药行业政策影响,公司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全 力推进新产品、新零售、新医疗、数字化和不动产证券化(即"三新两化")战略转型,并不断优化内部 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强化人才引进与风险防控。 与此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报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据财报,2024年度,九州通仅集团层面全 年公益捐赠金额近1,821万元,并重点在节能减排及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及捐赠救灾等方面持续投入, 全面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回报股东方面,九州通2024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9.97 ...
九州通(600998) - 九州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50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和高 1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 ...
九州通(600998) - 九州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50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 门及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 ...
九州通(600998) - 九州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50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做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九州通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不少于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 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任公司创始人为名誉董事长及名誉副董事长。 名誉董事长及名誉副董事长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就公司重大经营和管理问题提 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 ...
九州通(600998) - 挂网:九州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艾华)
2025-04-28 22:50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艾华) 2024年度,作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会计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艾华,6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财政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和注册税务师。艾教授长期从事税收理论、税收实务和税收政策法规的教学和研 究工作,编著了《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研究》《税务管理》等多部专 著和教材。现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注册税务 ...
九州通(600998) - 九州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待替换)
2025-04-28 22:50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治理体系,规范并优化对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遵循薪酬的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 性原则,根据岗位价值大小、人员能力及绩效完成情况、行业及地区市场薪酬水 平,并结合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多维度综合考核确定。 第十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 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的薪酬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董 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分别提交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制定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和监督。 第 ...
九州通(600998) - 九州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银娣)
2025-04-28 22:50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银娣) 2024年度,作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并且作为行业专家,本人 在医药流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 下: 本人陆银娣,6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证书。 曾任苏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经济和合作科副科长、苏州医药对外贸易公司总经 理、美国礼来制药中国亚洲公司全国高级商务总监、礼来贸易公司总经理、北京 万户良方科技有限公司高级 ...
九州通(600998) - 九州通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8 22:50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一)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票交易价格异 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类型包括: (一)重大舆情: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票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 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二章 舆情管 ...
九州通(600998) - 九州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22:50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通知和 表决等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 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