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大秦铁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按年度或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 -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条件下制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14] - 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同意[14] -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5] 独立董事规则修订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明确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及履职方式,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6][17] - 健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遇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17] - 修改《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8] 公司股份收购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股东大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可依股东会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3]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披露[6] - 选举独立董事时需将候选人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有异议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7] 关联交易与审计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讨论[8]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独立董事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讨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