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信息 - 南京银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6日下午14:30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9日,借款逾期未还或质押股权达50%以上的股东表决权受限[3] - 股东发言不超两次,每次不超2分钟,答问时间控制在20分钟[4] - 第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 规定董监高等人员持股达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时15个工作日内报告关联方情况[11] - 完善管理、报告和披露关联方信息应遵循的外部规定[11] - 明确董监高及相关关联方与本行交易应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并履行决议程序[11] -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3名以上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等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告关联方情况及变动[25] - 重大关联交易有金额认定标准及重新认定规则[30][31] - 董事会会议重大关联交易决议通过条件及特殊情况处理[33] - 统一交易协议期限及审查规定[33] -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审批权限[34] - 单个关联方及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限制[35] - 公司需向银行业监管机构报告重大关联交易及按季度统计报送关联交易情况[38] - 部分小额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39] - 向关联方提供授信损失处理及被否决关联交易审议规定[47] 关联方定义 - 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定义[54] - 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定义[58] - 银行机构关联交易类型[61]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是关联法人[69,74]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0,75] 管理与问责 - 各控股子公司应健全关联交易管理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49] - 关联方未履行义务及本行人员违规处理方式[51] 办法施行与解释 -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施行,原办法废止[55] - 本办法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5] 业务申请 - 公司申请2024 - 2026年间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累计发行不超过50亿元[92] - 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类型包括正常类贷款和不良类贷款[93] -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交易[94]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实施事宜[95] - 董事会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决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决议自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有效[96] 利润分配 - 公司将年内适时以分红派息方式实施2024年具体中期利润分配方案[99]
南京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