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BT 二0 二四年四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