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 效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采取适当措 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