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对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充分、客观评估,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 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 — 1 — 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会议材料后,现就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