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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宁波远洋宁波远洋(SH:601022)2023-10-18 17:37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庄雷君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宁波远洋运输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会议材料后,现就《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庄雷君先生的个人履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目前庄 雷君先生暂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上海证 券交易所举办的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及测试。本次提名、聘任程序 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