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股权与交易 - 宁波舟山港持有公司81%股份为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1][5]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18643.39万元,承兑业务余额2065.17万元[2] -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42.03亿元,净资产25.47亿元,营收7.02亿元,净利润3.90亿元[4] - 2023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授信额度每日最高余额9.40亿元,未超10亿上限[18] - 2023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发生额9.58亿元,未超30亿上限[18] 协议内容 -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吸收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10亿元[10] -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向财务公司提供最高授信额度每日余额不高于20亿元[10] -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符合条件可自动延期[11] 审议情况 - 2024年3月25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16] - 2024年3月22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5] 风险评估 - 公司认为财务公司能控风险且符合监管要求[19][20][21] 信息披露 -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22] -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已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2]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无异议[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