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中国化学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放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之公司拟转让股权优先购买权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放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之公司拟转让 股权优先购买权所涉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关于子公司 放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之公司拟转让股权优先购买权所涉关联 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的控股子公司南投公司拟将其 持有的众拓公司及群拓公司各 4.9%的股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转让,交易金额共计 12189.16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公 司作为众拓公司股东、四公司作为群拓公司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 让的优先购买权。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系项 目公司成立前期约定的退出机制,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故本 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