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地矿业"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宝地矿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7,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155.19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444.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