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宇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个月内未发生《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修订)》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 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以下无正文) 1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a 12 王间化 王润统 陈国飞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6 日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 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易标的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