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物流:东航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 董事会 2023 年第 3 次例会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能 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平、 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经审慎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李志强 李颖琦 2023 年 10 月 27 日 2 独立董事签字: 包季鸣 丁祖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