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物流: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版)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2020年11月20日制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5次例会审议通 过;于2023年10月27日修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3次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 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