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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电: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西电中国西电(SH:601179)2023-12-08 17:31

第三条 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 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西电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受 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 大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