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向直接出资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 和讨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议,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该委员会工作;主 席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报请董事会决定。主席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 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主席委员既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独立董事 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