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